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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环境报评论员文章:落实企业责任 改善环境质量

时间:2017-08-30 浏览次数:0

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通知,部署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,明确坚持问题导向,建立长效机制,推动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,形成环境守法良好氛围,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支撑。

  

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,是推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重大举措。达标排放是企业的基本义务,是对企业的底线要求。近年来,无论是中央环保督察,还是地方监察执法,均发现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,偷排漏排、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时有发生,直接导致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,成为当地环境治理的顽疾。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加以制止,不但严重损害当地百姓健康利益,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也难以实现。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,就是要给排污企业戴上“紧箍咒”,让其不敢超标、不能超标。同时,环境标准的逐渐收紧,也有助于内化企业的负外部性,引导企业主动进行升级改造,彻底解决自身环境问题,实现绿色发展。

  

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,是改善环境质量、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。《“十三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提出,到2020年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。当前,我国环境质量较差、生态受损严重,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、清澈水质、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。雾霾天气、城市黑臭水体等环境问题凸显,直接影响人民幸福感的提升。据测算,只有将主要污染物排放再减少30%~50%,环境质量才会改善明显。工业污染是主要污染源,其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占了排放总量的“大头”。因此,能否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,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环境质量能否改善,决定了全面小康的短板能否补齐。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抓住工业污染源这个重点,就等于抓住了改善环境质量的“牛鼻子”,重点突出,方向明确,有利于精准发力,集中力量解决关键问题。

  

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,是健全环境治理体系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。控制污染排放,改善环境质量,制度保障是关键。构建政府、企业、社会共治的环境管理体系,既要明确政府职责,又要落实企业责任。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、中央环保督察等制度设计,就是要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责任。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,则是从企业入手,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,形成有效的企业排放监管体系。可以说,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实施有助于逐步整合、衔接污染防控相关制度,逐渐形成制度合力,实现源头严防、过程严管、后果严惩,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,为改善环境质量、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制度保障。


“十三五”的航程已经开启,蓝图业已绘就。各地应加强组织协调、狠抓工作落实,按时完成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等九项任务,确保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,带给人民群众更多的环境改善的获得感。